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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3月23日,新沂市棋盘镇大冲村农民侍虹谷和马贤伦用自己承包的土地作抵押,分别从新沂农村合作银行贷款29万元和15万元。这标志着新沂市在解决“三农”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上,迈出了可喜的一步。
一直以来,农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可以进行多种形式的流转,但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不能用于抵押。为此,新沂市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,于去年出台了《关于开展农村“一权一房”抵押贷款的试行意见》,在去年实施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基础上,今年试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。
侍虹谷说,他是用承包村里流转出来的210亩土地抵押贷款的,土地流转的期限为5年或10年不等。他先通过镇村审核,领到了流转土地经营权证,经过有关部门的评估,最终取得29万元的贷款。他计划利用这笔资金建设草莓、西瓜采摘园,发展旅游观光农业。
由于贷款只是截止到有效承包期限剩余年限的50%,所以,预期不能还款,银行会收回贷款户的土地承包权,转租给别人。为了降低贷款风险,新沂市政府按照新沂农村合作银行放贷的额度,拿出一定比例的风险基金,发生坏账损失,将由风险基金和放贷银行各负担一半。有关专家指出,将不动的土地转化成可流通的资本,有助于缓解农民融资难,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。 |